过硃
(过硃,过朱)
亦作“过朱”。
1.加盖印章。
明沉德符《敝帚轩剩语·小楷墨刻》:“予后晤韩胄君,诘其故。
韩曰:‘董来借摹,予惧其不归也,信手对临百馀字以应之,并未曾双钩及过朱,不意其遽入石也。’”
《歧路灯》第七一回:“惟有这位老爷性急,并不与内边师爷商量,当堂就批,发房就叫填榜;堂上问完了事,就要过硃。”
2.谓将御笔增改的诏书过录至他本。因御笔多用朱笔,故称。
清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十:“凡御笔增改,遵录他本,谓之过硃。”
清龚自珍《上大学士书》:“学士职过硃,看本非所掌也,此乃第一大关键。”
阅读:1026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学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