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目
1.名目;事项。
南朝梁陶弘景《冥通记》卷一:“今府中阙一任,欲以卿补之。事目将定,莫复为言。”
《新唐书·李峤传》:“今所察按,准汉六条而推广之,则无不包矣,乌在多张事目也?”明王夫之《读四书大全说·论语·雍也篇二七》:“上与非上,不可在事目上分。”
清章学诚《文史通义·书教上》:“夫《春秋》不能捨《传》而空存其事目。”
2.摘要;事情的概况。
宋胡太初《昼帘绪论·听讼》:“令每遇决一事,桉牍纷委,惮于遍阅,率令吏摘撮供具,谓之事目。”
宋马永卿《元城语录》卷中:“神宗谓金陵曰:‘前日言章大无谓,司马某岂有此事。’金陵请事目。
神宗曰:‘置之,谗言不足道也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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