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观之诛
(两观之诛,两观之诛)
语本汉刘向《上灾异封事》:“自古明圣,未有无诛而治者也,故舜有四放之罚,而孔子有两观之诛,然后圣化可得而行也。”后遂以“两观之诛”喻指为了国家安定而对乱臣贼子所施行的必要的杀戮。
《隋书·高祖纪上》:“近者内有艰虞,外闻妖寇,以鹰鸇之志,运帷帐之谋,行两观之诛,扫万里之外。”
唐杨炯《大唐益州大都督府新都县学先圣庙堂碑文》:“奸雄独立,初明两观之诛;正教未行,仍赦同狴之罪。”参见“两观”。
阅读:964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学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