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中
(开中,开中)
明代政府鼓励商人输送米粮等至边塞而给予食盐运销权的制度。
洪武三年,初行于山西大同,后普及全国,弘治五年废。
《明史·食货志四》:“有明盐法,莫善于开中。
洪武三年,山西行省言:‘大同粮储,自陵县运至太和岭,路远费烦。请令商人于大同仓入米一石,太原仓入米一石三斗,给淮盐一小引。商人鬻毕,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。如此则转运费省而边储充。’帝从之。召商输粮而与之盐,谓之开中。”
明陆深《燕闲录》:“沉存中《笔谈》,载兵部员外郎范祥为钞法,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四贯八百售一钞,至解池请盐二百斤,任其私卖,得钱以实塞下,省数十郡搬运之劳。此即今日开中给引之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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