奴婢
1.旧时指丧失自由、为主人无偿服劳役的人。其来源有罪人、俘虏及其家属,亦有从贫民家购得者。通常男称奴,女称婢。后亦用为男女僕人的泛称。
《史记·汲郑列传》:“臣愚以为陛下得胡人,皆以为奴婢以赐从军死事者家。”
晋袁宏《后汉纪·质帝纪》:“或取良民以为奴婢,名曰‘自卖民’,至千人。”
唐韩愈《柳子厚墓志铭》:“其俗以男女质钱,约不时赎,子本相侔,则没为奴婢。”
康有为《大同书》丙部:“又有鬻卖人口者,收为奴婢以供富贵者之用。”
2.宦官对帝、后的自称。
元无名氏《抱妆盒》第二摺:“[刘皇后云]陈琳,你那里去?[正末云]奴婢往后花园採办时新果品来。”
明郎瑛《七修类稿·国事六·刘瑾》:“瑾等遂号诉:‘岳等交通害我,明日奴婢不能见天颜矣!’”清洪昇《长生殿·定情》:“奴婢高力士见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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