奴婢
1.舊時指喪失自由、為主人無償服勞役的人。其來源有罪人、俘虜及其家屬,亦有從貧民家購得者。通常男稱奴,女稱婢。後亦用為男女僕人的泛稱。
《史記·汲鄭列傳》:“臣愚以為陛下得胡人,皆以為奴婢以賜從軍死事者家。”
晉袁宏《後漢紀·質帝紀》:“或取良民以為奴婢,名曰‘自賣民’,至千人。”
唐韓愈《柳子厚墓誌銘》:“其俗以男女質錢,約不時贖,子本相侔,則沒為奴婢。”
康有為《大同書》丙部:“又有鬻賣人口者,收為奴婢以供富貴者之用。”
2.宦官對帝、後的自稱。
元無名氏《抱妝盒》第二摺:“[劉皇後雲]陳琳,你那裏去?[正末雲]奴婢往後花園採辦時新果品來。”
明郎瑛《七修類稿·國事六·劉瑾》:“瑾等遂號訴:‘嶽等交通害我,明日奴婢不能見天顏矣!’”清洪昇《長生殿·定情》:“奴婢高力士見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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