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兵
1.古时指乡兵,列入兵籍,有事则徵召入伍。
《资治通鉴·后唐明宗长兴元年》:“董璋阅集民兵,皆剪髮黥面,复于剑门北置永定关,布列烽火。”
《玉海》卷一三九引《庆曆兵录》:“凡军有四:……四曰民兵,农之健而材者籍之,阙者辄补,岁一阅焉。”
《三国演义》第三九回:“可速招募民兵,亮自教之,可以待敌。”
清何焯《义门读书记·欧阳文忠公文》:“御边非参用民兵,不可习其地利,知贼虚实。”
2.指民间组织的武装。
3.今指不脱离生产的、群众性的人民武装组织。亦指这种组织的成员。
邵子南《地雷阵》:“组织民兵,他当了武委会主任,又改为中队长。”
邵子南《地雷阵》:“吃罢饭,李勇就到中队部去,集合民兵,整理爆炸工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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