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予
(弃予,弃予)
1.抛弃我。谓弃恩忘旧。
《诗·小雅·谷风》:“将恐将惧,维予与女;将安将乐,女转弃予。”
毛传:“言朋友趋利,穷达相弃。”
郑玄笺:“朋友无大故,则不相遗弃,今女以志达而安乐,弃恩忘旧,薄之甚。”
三国魏曹植《求通亲亲表》:“有不蒙施之物,必有惨毒之怀,故《柏舟》有‘天只’之怨,《谷风》有‘弃予’之叹。”
2.离开我。谓分别。
晋陆机《于承明作与士龙》诗:“南归憩永安,北迈顿承明。
永安有昨轨,承明子弃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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