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丈
亦作“函杖”。
1.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若非饮食之客,则布席,席间函丈。”
郑玄注:“谓讲问之客也。函,犹容也,讲问宜相对容丈,足以指画也。”原谓讲学者与听讲者坐席之间相距一丈。后用以指:讲学的坐席。
《隋书·炀帝纪上》:“自时厥后,军国多虞,虽复黉宇时建,示同爱礼,函丈或陈,殆为虚器。”
宋陆游《斋中杂兴》诗之一:“成童入乡校,诸老席函丈。”
清纳兰性德《上座主徐健庵先生书》:“牓发之日,随诸生后端拜堂下,仰瞻风采,心神肃然。既而屡赐延接,引之函丈之侧。”
2.对前辈学者或老师的敬称。
宋陆游《江西到任谢史丞相启》:“早亲函丈,偶窃绪馀,曾未免于乡人,乃见待以国士。”
金王若虚《跋王进之墨本<孝经>》:“吾友王进之得其墨本而宝蓄之,仍图函丈之像,以冠其首。”
明徐渭《答龙溪师书》:“冒妄之深,伏希函丈裁之。”
清顾炎武《哭李侍御灌谿先生模》诗:“函杖天涯远,杓衡岁序移。无繇承问讯,祗益歎差池。”
子虚子《湘事记》:“九月十四日芝祥来电曰:‘浏阳刘蔚庐夫子函丈:千里一堂,并告组庵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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