禦史
1.官名。
春秋戰國時期列國皆有禦史,為國君親近之職,掌文書及記事。
秦設禦史大夫,職副丞相,位甚尊;並以禦史監郡,遂有糾察彈劾之權,蓋因近臣使作耳目。
漢以後,禦史職銜累有變化,職責則專司糾彈,而文書記事乃歸太史掌管。
《史記·蕭相國世家》:“秦禦史監郡者與從事,常辨之。
何乃給泗水卒史事,第一。”
宋王讜《唐語林·補遺四》:“禦史主彈奏不法,肅清內外。
唐興,宰輔多自憲司登鈞軸,故謂禦史為宰相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三回:“荏苒三年,陞了禦史,欽點廣東學道。”
2.喻指起監督作用的人或事物。
蕭乾《一本褪色的相冊·<魚餌·論壇·陣地>》:“它(書評)是讀者的顧問,出版界的禦史。”參閱《通典·職官六·禦史臺》、《續通典·職官六·禦史臺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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