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明
(參見脩明)
1.發揚光大。
唐元稹《批宰臣請上尊號第二表》:“卿宜為我提振大法,修明政經。”
明方孝孺《與朱伯清長史》:“修明政教,戢和人民,勞之而不怨,殺之而不憤。”
2.闡明。
《漢書·律曆誌》:“今廣延群儒,博謀講道,修明舊典……立於五則,備數和聲,以利兆民。”
《後漢書·鍾離意傳》:“伏惟陛下躬行孝道,修明經術,郊祀天地,畏敬鬼神,憂恤黎元,勞心不怠。”
唐權德輿《送別沅泛》詩:“經術既修明,藝文亦葳蕤。”
明方孝孺《深慮論四》:“有賢主如宣王者復出,赫然奮發,舉文武之遺典而修明之。”
3.整飭昭明。
《後漢書·滕撫傳》:“風政修明,流愛於人,在事七年,道不拾遺。”
《言行龜鑒》卷六:“法令修明,上下一心。”
鄒韜奮《對莫洛托夫外交報告的感想》:“有著修明的內政與強大的國力為後盾。”
4.謂謹飭而清明。
《漢書·匡衡傳》:“君以道德修明,位在三公,先帝委政,遂及朕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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