黜
黜字的筆畫:17畫;
chù
ㄔㄨˋ
〔《廣韻》醜律切,入術,徹。〕
“詘”的被通假字。
1.貶降,罷退。
《論語·微子》:“柳下惠為士師,三黜。”
唐韓愈《黃陵廟碑》:“元和十四年春,余以言事得罪,黜為潮州刺史。”
《醒世恒言·三孝廉讓產立高名》:“若所舉不得其人,後日或貪財壞法,輕則罪黜,重則抄沒,連舉主一同受罪。”
2.減損。
《左傳·襄公十年》:“初,子駟與尉止有爭,將禦諸侯之師,而黜其車。”
杜預註:“黜,減損。”
3.擯棄。
《莊子·徐無鬼》:“君將黜嗜欲,掔好惡,則耳目病矣。”
《三國誌·魏誌·武帝紀》:“韓暹、楊奉專用威命,君則致討,克黜其難,遂遷許都,造我京畿,設官兆祀,不失舊物,天地鬼神於是獲乂,此又君之功也。”
金王若虛《〈論語〉辨惑二》:“若乃隳支體,黜聰明,心齋坐忘等語,此出於莊周之徒。”
4.廢除。
《國語·晉語一》:“公將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齊。”
韋昭註:“黜,廢也。”
唐王勃《上吏部裴侍郎啟》:“黜非聖之書,除不稽之論。”
清沈曰霖《晉人麈·瑣言·十二肖論》:“十二肖之宜黜者,若鼠若猴,其宜收者,若元武,若朱鳥。”
5.放縱。參見“黜嫚”。
6.放逐。
《公羊傳·襄公二十七年》:“黜公者,非吾意也。”
何休註:“黜,猶出逐。”
7.去。
《國語·周語下》:“為之六閒,以揚沈伏,而黜散越也。”
韋昭註:“黜,去也……發揚滯伏之氣,而去散越者也。”一說通“屈”。收斂;收聚。
王引之《經義述聞·國語上》:“黜,讀為屈。屈,收也。謂收斂散越之氣也。”
8.貶斥。
《史記·仲尼弟子列傳》:“子貢利口巧辭,孔子常黜其辯。”
唐柳宗元《送元十八山人南遊序》:“太史公嘗言:世之學孔氏者,則黜老子;學老子者,則黜孔氏。道不同不相為謀。”
清戴名世《送蕭端木序》:“余與蕭君試於京兆,皆被放,而分校黜余文者亦閩人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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