姦回
(姦回,奸回)
亦作“奸回”。
1.奸惡邪僻。
《左傳·宣公三年》:“商紂暴虐,鼎遷於周,德之休明,雖小,重也。其姦回昏亂,雖大,輕也。”
南朝梁劉勰《文心雕龍·奏啟》:“觀孔光之奏董賢,則實其奸回;路粹之奏孔融,則誣其釁惡。”
唐權德輿《陸宣公翰苑集序》:“裴延齡以姦回得幸,害時蠹政,物議莫敢指言,公獨以身當之,屢言不可。”
宋司馬光《起請科場劄子》:“有以奸回巧偽致富貴者,不為清儀所容。”
《明史·呂大器傳》:“士英、大鋮,臣不謂無一技之長,而奸回邪慝,終為宗社無窮之禍。”
2.指奸惡邪僻的人或事。
《書·泰誓下》:“崇信姦回,放黜師保。”
孔傳:“回,邪也。姦邪之人,反尊信之。”
唐王勃《三國論》:“漢自順桓之間,國統屢絕,奸回竊位,閹宦滿朝。”
宋司馬光《辭知制誥第五狀》:“若使臣言出於矯偽,當正典刑,以警姦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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