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計
(主計,主計)
1.漢代官名。主管國家財賦。
《史記·張丞相列傳》:“﹝張蒼﹞遷為計相,一月,更以列侯為主計四歲。”
司馬貞索隱:“謂改計相之名,更名主計也。”後泛指主管財政的官吏。
錢來蘇《抗戰將士有仰屋之嗟》詩:“金盡元戎空畫餅,囊充主計碩如瓜。”
2.主管財賦出入的工作。
宋王安石《太子太傅致仕田公墓誌銘》:“然欲有所掃除變更,興起法度,使百姓得完其蓄積,而縣官亦以有餘,在上與執政所為,而主計者不能獨任也。”
清昭槤《嘯亭續錄·鮑雙五侍郎》:“﹝鮑雙五﹞未第時,為淶水方氏主計臣,出入百萬計無遺筴。
方氏賴之以富。”
3.主持籌劃。
梁斌《播火記》第一卷二:“春蘭說:‘去報告老明大伯,裏頭的事由他當家主計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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