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刑
1.常刑。
《書·舜典》:“象以典刑。”
孔傳:“象,法也。法用常刑,用不越法。”
三國魏曹操《選軍中典獄令》:“其選明達法理者,使持典刑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理宗紹定元年》:“自古敗軍之將,必正典刑,不爾,無以謝天下。”
2.見“典型”。
3.掌管刑法。
《漢書·敘傳下》:“釋之典刑,國憲以平。”
宋陳亮《廷對策》:“數年以來,典刑之官遂以殺為能,雖可生者亦傅以死。”
4.正法。
元關漢卿《竇娥冤》第三摺:“我怕連累婆婆,屈招了藥死公公,今日赴法場典刑。”
《元朝秘史》卷九:“若有違號令者,我認得的,便拿將來;不認得的,就那裏典刑了。”
明無名氏《白兔記·團圓》:“若把我哥哥典刑了,奴家父母在九泉之下也不瞑目。”
5.指受刑法。
元關漢卿《謝天香》第二摺:“我若打了謝氏呵,便是典刑過罪人也,使耆卿再不好往他家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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