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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成語】:要而論之
【拼音】:yào ér lùn zhī
【解釋】:猶言要而言之。概括地說,簡單地說。
【出處】:《天討·豕韋之裔〈普告漢人〉》:“要而論之,滿人之人中國也,據其土地山河,竊棋子女玉帛……固古人所謂倒行逆施者矣。”
【示例】:~,法者天下之公器也,變者天下之公理也。 ★梁啟超《論不變法之害》
【近義詞】:要而言之、總而言之
【反義詞】:
【語法】:作分句;用於總結文章等
(要而論之,要而論之)
猶言要而言之。
《天討·豕韋之裔<普告漢人>》:“要而論之,滿人之入中國也,據其土地山河,竊其子女玉帛……固古人所謂倒行逆施者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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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要而論之(简体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