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章
(樂章,樂章)
1.古代指配樂的詩詞。後亦泛指能入樂的詩詞。
《禮記·曲禮下》:“居喪,未葬讀喪禮,既葬讀祭禮。喪復常,讀樂章。”
孔穎達疏:“樂章,謂樂書之篇章,謂詩也。”
《晉書·樂誌上》:“漢自東京大亂,絕無金石之樂,樂章亡缺,不可復知。”
唐韓愈《潮州刺史謝上表》:“宜定樂章,以告神明,東巡泰山,奏功皇天。”
宋張端義《貴耳集》卷上:“自宣政間,周美成、柳耆卿輩出,自製樂章。”
清徐士鑾《宋艷·傅會》:“見二少年公子雲:‘久誦公樂章,願得公從容笑話。’”
2.音樂名詞。大型套曲如交響曲、奏鳴曲等的各有機組成部分。結構上有相對的獨立性,可以單獨演奏。
郭沫若《李白與杜甫·杜甫的階級意識》:“﹝《三吏》、《三別》﹞雖然是各自獨立的六首詩,但也可以看為是在一個主題下分成六段的一部樂章。”
3.泛指樂曲。
浩然《艷陽天》第五一章:“農業社好像辦喜事兒,請來一班子吹鼓手,演奏著動人心弦的樂章。”
阅读:1400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