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議
(朝議,朝議)
1.謂在朝中議政。
《史記·魏其武安侯列傳》:“孝景時每朝議大事,條侯、魏其侯,諸列侯莫敢與亢禮。”
清惲敬《上董蔗林中堂書》:“下之於上也,有奏狀之言,有制詔之辭,有朝議之公,有輿論之詳,易矣而實難。”
2.指朝廷的評議、決議。
晉潘嶽《關中詩》:“翹翹趙王,請徒三萬,朝議惟疑,未逞斯願。”
宋周密《齊東野語·杭學遊士聚散》:“淳祐辛亥,鄭丞相清之當國,朝議以遊士多無檢束。”
清李清《三垣筆記》上:“朝議以國計不足,暫借民間房租一年,於是怨聲沸京城,呼崇禎為重徵。”
3.朝議大夫的省稱。始置於隋,散官。
宋趙彥衛《雲麓漫鈔》卷四:“秦忠獻與人簡尺多雲丈,世俗傚之,雖貽晚進書,亦雲丈,知州以上則稱朝議,以下皆學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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