諒闇
(諒闇,諒闇)
亦作“諒陰”。
1.居喪時所住的房子。
《禮記·喪服四制》:“《書》曰:‘高宗諒闇,三年不言。’善之也。”
鄭玄註:“闇,謂廬也。”
《論語·憲問》引作“諒陰”。
《文選·潘嶽<閑居賦>》:“今天子諒闇之際,領太傅主簿。”
李善註:“諒闇,今謂兇廬裏寒涼幽闇之處,故曰諒闇。”
2.借指居喪。多用於皇帝。
《新唐書·李程傳》:“陛下方諒陰,未宜興作,願回所費奉園陵。”
《明史·王治傳》:“比者人言籍籍,謂陛下燕閒舉動,有非諒闇所宜者。”
《清史稿·禮誌七》:“康熙初元,加上徽號,時以諒陰,不奏書,不行禮,不朝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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