風流罪過
【成語】:風流罪過
【拼音】:fēng liú zuì guò
【解釋】:風流:原為封建士大夫的所謂風雅。原指因為風雅而致的過錯。後也指因搞男女關系而犯下的罪。
【示例】:公瑾教我十日辦完,工匠料物,都不應手,將這一件~,明白要殺我。 ★明·羅貫中《三國演義》第四十六回
【近義詞】:
【反義詞】:
【語法】:作賓語、定語;指男女風情過失
(風流罪過,風流罪過)
1.因風雅之事而犯的過失。
《北齊書·循吏傳·郎基》:“基性清慎,無所營求……唯頗令寫書。
2.指男女風情過失。
3.輕微的過失。
元尚仲賢《單鞭奪槊》第二摺:“你喚尉遲恭來,尋他些風流罪過,則說他有二心,將他下在牢中。”
《清平山堂話本·五戒禪師私紅蓮記》:“忽一日,士的意思" href="dictscitm5mc2qjy.html">學士被宰相王荊公尋件風流罪過,把士的意思" href="dictscitm5mc2qjy.html">學士奏貶黃州安置去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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