駁議
(駁議,駁議)
亦作“駮議”。
1.古時臣屬向皇帝上書的名稱之一。就他人所論而予以辯駁。
漢蔡邕《獨斷》卷上:“凡群臣上書於天子者有四名,一曰章,二曰奏,三曰表,四曰駁議……其有疑事,公卿百官會議,若臺閣有所正處,而獨執異議者,曰駁議。駁議曰:某官某甲議以為如是,下言臣愚戇議異。”
《後漢書·應劭傳》:“又集駮議三十篇,以類相從,凡八十二事。”
南朝梁劉勰《文心雕龍·議對》:“迄至有漢,始立駁議……夫駁議偏辨,各執異見;對策揄揚,大明治道。”
宋文瑩《玉壺清話》卷三:“後臺省駮議恐隳縣官法,遂寢其行。”
姚華《論文後編·目錄上》:“漢定禮儀,書亦四品:章有謝恩,奏以按劾,表以陳情,議以執異。別有謝恩,有封事,有讓表,有駁議。”
2.猶異議。
葉聖陶《多收了三五鬥》:“‘到範墓去糶沒有好處’,同伴間也提出了駁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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