鈞
簡體鈞字的筆畫:9畫;繁體鈞字筆畫:12畫。
(鈞,鈞)
jūn
ㄐㄩㄣ
〔《廣韻》居勻切,平諄,見。〕
1.古代重量單位之一。
《書·五子之歌》:“關石和鈞,王府則有。”
孔穎達疏:“《律歷誌》雲:二十四銖為兩,十六兩為斤,三十斤為鈞,四鈞為石。”
《癸巳存稿·宋秤》引《小爾雅》:“斤十謂之衡,衡有半謂之秤,秤二謂之鈞。”
董必武《訪阜新》詩:“薀藏逾億噸,日產百萬鈞。”
2.製陶器所用的轉輪。
《墨子·非命上》:“言而毋儀,譬猶運鈞之上,而立朝夕者也。”
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:“鈞旋轂轉,周而復幣。”
高誘註:“鈞,陶人作瓦器,法下轉旋者。”
漢荀悅《漢紀·武紀帝二》:“夫下之從上,猶泥之在鈞,唯陶者之所為。”
晉張華《答何劭》詩之二:“洪鈞陶萬類,大塊稟群生。”
3.即鼎。古代炊具。亦作立國的重器。有三足。
4.調節樂音。
《列子·湯問》:“文非弦之不能鈞,非章之不能成。”一本作“鉤”。參見“鈞弦”。
5.指調節樂音的標準。
《國語·周語下》:“是故先王之制鍾也,大不出鈞,重不過石。”
韋昭註:“鈞,所以鈞音之法也。以木長七尺者弦繫之以為鈞法。”
《隋書·律曆誌上》:“景王鑄鍾,問律於泠州鳩,對曰:‘夫律者,所以立鈞出度。’鈞有五,則權衡規矩準繩鹹備。”
6.樂調。
《國語·周語下》:“細鈞有鍾無鎛,昭其大也。”
韋昭註:“鈞,調也。”
《漢武帝內傳》:“範成君擊湘陰之聲,段安香作九天之鈞。”
宋梅堯臣《祫享觀禮二十韻》:“撞鐘鈞奏合,奠玉日光浮。”
7.衡量輕重、數量等。
《呂氏春秋·仲春》:“日夜分,則同度量,鈞衡石,角鬥桶,正權概。”
高誘註:“鈞,銓。”
《後漢書·陳蕃傳》:“鈞此二者,臣寧得禍,不敢欺天也。”
南朝宋顏延之《陶徵士誄》:“度量難鈞,進退可限。”
8.比喻國政。
晉葛洪《抱樸子·漢過》:“當塗端右閹官之徒,操弄神器,秉國之鈞,廢正興邪,殘仁害義。”
元馬致遠《漢宮秋》第二摺:“調和鼎鼐理陰陽,秉軸持鈞政事堂。”
9.敬辭。用於對尊長或上級。參見“鈞慈”、“鈞聽”、“鈞令”。
10.通“均”。相同。
《書·泰誓上》:“商罪貫盈,天命誅之,予弗順天,厥罪惟鈞。”
蔡沈集傳:“今不誅紂,是長惡也,其罪豈不與紂鈞乎。”
宋司馬光《辭賜金第二劄子》:“彼無功而我與之鈞,是人主待我,無以異於彼也。”
清沈德潛《說詩晬語》卷下:“而當談藝家,又專主漁獵,若家有類書,便成作者,究其流極,厥弊維鈞。”
11.通“均”。相等。
《禮記·投壺》:“奇則曰奇,均則曰左右鈞。”
鄭玄註:“鈞,猶等也。”
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經界不正,井地不鈞。”
楊伯峻註:“‘鈞’‘均’古字通用。”
《尹文子·大道下》:“才鈞智同,而彼貴我賤,能不怨則美矣。”
12.通“均”。均衡;均勻。
《詩·大雅·生民》:“敦弓既堅,四鍭既鈞。”
朱熹集傳:“鈞,參亭也,謂參分之,一在前,二在後,三訂之而平者,前有鐵重也。”
《呂氏春秋·古樂》:“取竹於嶰谿之谷,以生空竅厚鈞者,斷兩節間、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,以為黃鐘之宮。”
陳奇猷校釋:“鈞、均同。‘以生空竅厚鈞者’猶言以其生而孔竅大而且均勻者。”
13.通“均”。全,都。
《史記·仲尼弟子列傳論》:“譽者或過其實,毀者或損其真,鈞之未睹厥容貌。”
宋蘇軾《進單鍔吳中水利狀》:“州縣憚其經營,百姓厭其出力,鈞曰:‘水之患,天數也。’”
14.古代河流名。
漢水支流之一。上、中遊即今河南淅河,下遊即匯合淅河以後的丹江。
《漢書·地理誌上》:“丹水,水出上雒冢領山,東至析入鈞。”
顏師古註:“鈞亦水名也。”
15.姓。
漢有鈞喜。見《廣韻·平諄》引漢應劭《風俗通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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