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家
1.守法度的世臣。
《孟子·告子下》:“入則無法家拂士,出則無敵國外患者,國恒亡。”
朱熹集註:“法家,法度之世臣也。”
2.古代的思想流派之一。起源於春秋時的管仲、子產,發展於戰國時的李悝、商鞅、申不害、慎到等人,戰國末韓非集法家學說的大成。主張以法治代替禮治,反對貴族特權,代表了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。
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:“法家不別親疏,不殊貴賤,一斷於法,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。”
《漢書·藝文誌》:“法家者流,蓋出於理官,信賞必罰,以輔禮制。”
南朝梁劉勰《文心雕龍·奏啟》:“秦始立奏,而法家少文。”
胡適《四論問題與主義》:“又如法家的勢力,雖然被儒家征服了,但以後的儒家,便不能不承認刑法的功用。”
3.猶方家。
元辛文房《唐才子傳·李遠》:“﹝李遠等﹞各有賦詩,後來頗為法家所短。”
4.指包攬訴訟或專寫狀詞之人。
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十:“次日天明,程朝奉早早梳洗,討些早飯喫了。請個法家商量,做定了狀詞。”
5.猶僧家。
南唐陳陶《題居上人法華新院》詩:“鐘唄成僧國,湖山稱法家。”
阅读:1417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