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
理字的筆畫:11畫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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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《廣韻》良士切,上止,來。〕
1.治玉;雕琢。
《韓非子·和氏》:“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,遂命曰:‘和氏之璧’。”
《戰國策·秦策三》:“鄭人謂玉未理者璞。”
宋王讜《唐語林·識鑒》:“吾聞金剛石至堅,物莫能敵。唯羚羊角破之……今理珠者用此法。”
2.治理;整理。
《易·繫辭下》:“理財正辭,禁民為非曰義。”
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:“夫能理三苗、朝羽民……其惟心行者乎!”高誘註:“理,治也。”
後蜀顧敻《虞美人》詞之二:“起來無語理朝妝,寶匣鏡凝光。”
《西遊記》第七六回:“好大聖,理著繩兒,從他那上齶子往前爬,爬到他鼻孔裏。”
巴金《家》三:“琴理了理髮鬢,說:‘我該走了。’”
3.謂治理得好,秩序安定。與“亂”相對。
《孝經·廣揚名》:“事兄悌,故順可移於長;居家理,故治可移於宮。”
《呂氏春秋·勸學》:“聖人之所在,則天下理焉。”
《後漢書·劉平傳》:“其後每屬縣有劇賊,輒令平守之,所至皆理。”
唐白居易《法曲歌》:“法曲法曲舞《霓裳》,政和世理音洋洋。”
宋王讜《唐語林·政事上》:“數年之間,漁商闐湊,州境大理。”
4.醫治。
《後漢書·崔寔傳》:“夫以德教除殘,是以粱肉理疾也。”
晉王嘉《拾遺記·前漢下》:“﹝低光荷﹞實如玄珠,可以飾佩。花葉難萎,芬馥之氣,徹十餘裏。食之令人口氣常香,益脈理病。”
5.物質組織的紋路。
《易·繫辭上》:“仰以觀於天文,俯以察於地理。”
孔穎達疏:“地有山川原隰,各有條理,故稱理也。”
《荀子·正名》:“形體色理,以目異。”
楊倞註:“理,文理也。”
南朝梁劉勰《文心雕龍·論說》:“是以論如析薪,貴能破理。”
6.本性。
《禮記·樂記》:“好惡無節於內,知誘於外,而不能反躬,天理滅矣。”
鄭玄註:“理,猶性也。”
南朝宋謝靈運《石門新營所住》詩:“感往慮有復,理來情無存。”
黃節註:“《禮·樂記》(註)雲:理,猶性也。”
7.道理;事理。
《易·坤》:“君子黃中通理。”
孔穎達疏:“黃中通理者,以黃居中,兼四方之色,奉承臣職,是通曉物理也。”
《宋書·王景文傳》:“﹝景文﹞美風姿,好言理,少與陳郡謝莊齊名。”
《京本通俗小說·錯斬崔寧》:“這是沒理的事。因是小弟戲謔了他,他便取笑寫來的。”
茹誌鵑《剪輯錯了的故事》二:“﹝他﹞是個賢德的人,話多,也多在理上。”
8.忠恕。參見“理直”。
9.指容止或行動。
《史記·樂書》:“德煇動乎內而民莫不承聽,理發乎外而民莫不承順。”
裴駰集解引鄭玄曰:“理,容貌進止也。”又引孫琰曰:“理,言行也。”
10.名分。
《禮記·樂記》:“樂者,通倫理者也。”
鄭玄註:“倫,猶類也;理,分也。”
11.法紀;法律。
《韓非子·安危》:“先王寄理於竹帛。”
陳奇猷集釋:“理,法紀也。”
《漢書·武帝紀》:“將軍已下廷尉,使理正之。”
顏師古註:“理,法也。言以法律處正其罪。”
宋洪邁《容齋隨筆·佐命元臣》:“其後制節度使而州縣之治壞,更二稅法而租庸之理懷。”
12.治理獄訟的官。
《左傳·昭公十四年》:“士景伯如楚,叔魚攝理。”
孔穎達疏引孔晁曰:“景伯,晉理官。”
《禮記·月令》:“﹝孟秋之月﹞命理瞻傷、察創……決訟獄,必端平。”
鄭玄註:“理,治獄官也。
有虞氏曰士,夏曰大理,周曰大司寇。”
唐王昌齡《洛陽尉劉晏》詩:“削去府縣理,豁然神機空。”
元關漢卿《望江亭》第一摺:“姑姑,您姪兒除授潭州為理。”
清顧炎武《哭陳太僕子龍》詩:“初仕越州理,一矢下山賊。”
13.掌刑獄的官署。
漢司馬遷《報任安書》:“明主不曉,以為僕沮貳師,而為李陵遊說,遂下於理。”
《晉書·蔡謨傳》:“若遂致之於理,情所未忍。可依舊制免為庶人。”
唐韓愈《曹成王碑》:“王之遭誣在理,念太妃老,將驚而戚,出則囚服就辯,入則擁笏垂魚,坦坦施施。”
14.使者;媒人。
《左傳·昭公十三年》:“行理之命,無月不至。”
杜預註:“行理,使人,通聘問者。”
《楚辭·離騷》:“解佩纕以結言兮,吾令蹇脩以為理。”
王逸註:“使古賢蹇脩而為媒理也。”
15.申訴;辯白。
《莊子·盜跖》:“鮑子立乾,申子不自理,廉之害也。”
成玄英疏;“﹝申生﹞遭麗姬之難,枉被讒謗,不自申理,自縊而死矣。”
《後漢書·馮緄傳》:“應奉上疏理緄等,得免。”
唐韓愈《唐正議大夫尚書左丞孔公墓誌銘》:“下邽令笞外按小兒,繫禦史獄。公上疏理之,詔釋下邽令。”
宋王闢之《澠水燕談錄·讜論》:“明年,元昊果反,禹逃歸京,上書自理。”
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十三:“昨夜鬼扣山菴,與小生訴苦……要小生出身代告大人臺下,求理此項。”
16.猶順。
《易·說卦》:“發揮於剛柔而生爻,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。”
《孟子·盡心下》:“稽(貉稽)大不理於口。”
楊伯峻註:“理,順也。”
17.辨別,理解。
南朝梁元帝《金樓子·立言下》:“鋸齒不能咀嚼,箕口不能別味,榼耳不能理音樂。”參見“理音”。
18.理睬。多用於否定。
《漢書·淮南厲王劉長傳》:“貫高等謀反事覺,並逮治王……厲王母亦繫,告吏曰:‘日得幸上,有子。’吏以聞,上方怒趙,未及理厲王母。”
晉葛洪《抱樸子·譏惑》:“雖見恥笑,余亦不理也。”
《紅樓夢》第一○五回:“眾親友也有認得趙堂官的,見他仰著臉不大理人,隻拉著賈政的手笑著說了幾句寒溫的話。”
老舍《女店員》第一幕:“咱們雖然住在一條胡同裏,可是平日啊我跟誌芳都不大愛理你!”
19.溫習;重提。
北齊顏之推《顏氏家訓·勉學》:“吾七歲時,誦《魯靈光殿賦》,至於今日,十年一理,猶不遺忘。”
宋蘇軾《觀宋復古畫序》:“明日晝臥,復夢殊來理前言,再誦其詩。”
《紅樓夢》第九二回:“我瞧著那些字也不要緊,就是那《女孝經》也是容易念的。媽媽說我哄他,要請二叔叔得空兒的時候給理理。”
20.奏起。
《史記·樂書》:“《雅》《頌》之音理而民正,嘄噭之磬興而士奮,鄭衛之曲動而心淫。”
三國魏嵇康《琴賦》:“理正聲,奏妙曲;揚《白雪》,發《清角》。”
唐卓英英《理笙》詩:“頻倚銀屏理鳳笙,調中幽意起春情。”
元馬致遠《漢宮秋》第一摺:“當此夜深孤悶之時,我試理一曲消遣咱。”
21.通“裏”。
《素問·陰陽類論》:“冬三月之病,在理已盡,草與柳葉皆殺。”
高士宗註:“理、裏通。”
22.姓。
商末有理徵。見《通誌·氏族四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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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“賚”。
賜予。
《史記·殷本紀》:“爾尚及予一人致天之罰,予其大理女。”
裴駰集解:“《尚書》理字作賚。
鄭玄曰:‘賚,賜也。’”楊樹達《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·之部古韻證》:“理,古讀如賚。
《史記·殷本紀》雲:‘予其大理女’,即《書·湯誓》之‘予其大賚汝’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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