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皇祐五年(辽重熙二十二年)
《续资治通鉴》 > 宋纪五十四 > 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皇祐五年(辽重熙二十二年)
八月,丁酉朔,诏:“民诉灾伤而监司不受者,听州军以状闻。”
丁未,以通判潭州唐介为殿中侍御史里行、知复州。
戊申,以知秦州文彦博为忠武节度使、知永兴军兼秦凤路兵马事,始用孙抃言也。
傅求言古渭寨方发兵戍守,不宜更易主将;己酉,命知青州张日复知秦州。
庚申,以知复州唐介为殿中侍御史,充言事御史,遣内侍赍敕告赐之。介贬斥不二岁复召,议者谓帝能优容言事之臣,近代所希。
辛酉,策试
壬戌,诏:“今后每遇南郊,以太祖、太宗、真宗并配。”
九月,庚午,以东上閤门使钱晦知河中府。帝戒曰:“陕西兵方解,民困久矣,卿为朕爱抚。无纵酒作乐,使人谓为贵戚子弟。”晦顿首谢。
乙酉,御崇政殿,召近臣、宗室、台谏官、省府推、判官观新乐。先是钟律之音未协古法,诏中书门下集两制及太常礼官与知钟律者考定。其当议者各安所习,久而不决,乃命诸家各作钟律以献,亲临视之。然古者黄钟为万事根本,故尺量权衡皆起于黄钟。至隋,用黍累为尺而制律,容受卒不能合;及平陈,得古乐,遂用之。唐兴,因其声以制乐,其器无法,而其声犹不失于古。古代大乐沦散,王朴始用尺定律,而声与器皆失之,故太祖患其声高,特减一律,至是又减半。然太常乐比唐声尤高五律,比今燕乐高三律。帝虽勤劳制作,未能得其当者,有司失之于以尺生律也。
庚寅,以国子监直讲胡瑗为大理寺丞,复勒停人院逸为户部员外郎,并以制钟律成,特迁之。
壬辰,罢三司提举司句当公事官,从宰臣陈执中所奏也。
夏主遣使进降表于辽。甲午,辽使南面林牙高嘉努等奉诏抚谕夏国。
冬,十月,丙申朔,日有食之。
戊戌,徐州录事参军路盛,追一官勒停。盛马毙,怒厩人刍秣失时,杖之,令抱石立五昼夜,又杖之。大理寺断杖八十私罪,帝以盛所为苛暴,贵畜而贱人,特贬之。
乙亥,判大宗正司允让言:“宗室生子,须五岁然后赐名受官,毋得依长子例不限年。”从之。
壬子,作镇国神宝。
丙辰,御延和殿,召辅臣观指南车。
丁巳,以殿中侍御史唐介为工部员外郎、直集贤院。介始入见,帝曰:“闻卿迁谪以来,未尝有私书至京师,可谓不易所守。”介顿首谢。后数论得失,因言于帝曰:“臣继今言不行,必将固争,争之急,或更坐黜,是臣重累陛下,愿听解言职。”许之。御史中丞孙抃奏留介,或补谏暑,不报。寻以为开封府判官。
诏以蝗旱,令监司谕亲民官上民间利害。
甲子,避神宝名,改镇国军为镇潼军。
十一月,丁卯,朝享景灵宫。戊辰,享太庙、奉慈庙。己巳,合祭天地于圜丘,大赦。
先是张方平言王畿赋敛之重,于是诏开封府诸县两税,务于元额上减三分,永为定式。
丁丑,加恩百官。戊子,放天下逋负。
庚寅,罢荆湖南路、江南西路、广南东、西路转运判官。
辛卯,辽命诸职事官以礼受代及以罪去者置籍,岁申枢密院。
十二月,丙申朔,辽以契丹人充回鹘部副使。
丁酉,广西安抚使言捕获侬智高母阿侬及智高弟智光、子继宗、继封,诏护送京师。阿侬有智谋,智高攻陷城邑,多用其策,僭号太后。天资惨毒,嗜小儿,每食必杀小儿。智高败走,阿侬入保特磨,依其夫侬夏卿,收残众约三千馀人,复欲入寇。余靖督部吏黄汾、黄献珪、石鉴、进士吴舜举发峒兵入特磨掩袭,并智高弟、子皆获之。
庚子,张方平加翰林侍读学士、知秦州,代张昪也。
初,日命部署刘涣讨叛羌,涣逗遛不进,奏以郭恩代之。恩既多所斩馘,涣疾恩出己上,遂诬奏恩所杀皆老稚。朝廷疑焉,故罢日而遣方平往帅,亦徙涣泾原。方平力辞,曰:“涣与日有阶级,今互言而两罢,帅不可为也。”日以故得不罢。寻命方平知滑州。
辽以应圣节曲赦徒以下罪。
癸丑,诏:“入内内侍省都知、押班,非年五十以上,历任无赃私罪,勿除。”
戊午,诏曰:“转运之职,本以徵清官吏,绥抚人民,岂特事诛求以剥下乎?有能尽岁入以致增盈者,留为本路移用,毋得进羡馀。务宽民力,以称朕怀。”
庚申,以太常博士兴国吴中复为监察御史里行,用中丞孙抃荐也。中复尝知犍为县,有善政。抃未始识其面,即奏为台属,或问之,抃曰:“昔人耻为呈身御史,今岂荐识面台郎邪!”
辛酉,辽贺正旦使请观庙乐,帝以问,宰相陈执中曰:“乐非祠享不作,请以是告之。”枢密副使孙沔曰:“此可告而未能止也。当告之曰:‘庙乐之作,以祖有功、宗有德而歌咏之也。使者能留与吾祭则可观。’”帝从之,使者乃退。
初,贾昌朝建议:“汉、唐都雍,置辅郡,内翼京师。国朝都汴,而近京诸郡皆属它道,制度不称王畿。请析京东之曹州、京西之陈、许、郑、滑州并开封府总四十二县为京畿。”帝纳之。壬戌,诏:“以曹、陈、许、郑、滑五州为辅郡,隶畿内,置京畿转运使。五州各增钤辖一员,曹州更增都监一员,留屯兵三千人,以时教阅。若出戍,即于开封府近县或邻州徙兵足之。”以王贽为枢密直学士、京畿水陆计度转运使。
左司谏贾黯建言:“臣尝读隋史,见所谓立民社义仓者,取之以时而藏之于民,下足以备凶灾而上实无所利焉。愿仿隋制,诏天下州军,遇年谷丰熟,立法劝课蓄积以备灾。”即下其说司农寺,且命李兑与黯合议以闻。乃下诸路度可否,而以为可行者才四路,馀或谓赋税之外两重供输,或谓恐招贼盗,或谓已有常平足以赡给,或谓置仓烦扰。于是黯复上奏,一一辨之。然当时牵于众论,终不果行。
是岁,夏改元福圣承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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