顺帝至正元年(辛巳,一三四一年)
《续资治通鉴》 > 元纪二十六 > 顺帝至正元年(辛巳,一三四一年)
春,正月,己酉朔,诏改至元七年为至正元年,与天下更始。
癸亥,诏天寿节禁屠宰六日。
是月,命右丞相托克托领经筵事。
免天下税粮五分。
命永明寺写金字经一藏。
二月,印造至元钞九十九万锭,中统钞一万锭。
三月,己未,汴梁地震。
夏,四月,丁丑,道州土贼蒋丙等反,破江华县,掠明远县。
戊寅,彰德有赤风自西北起,忽变为黑,昼晦如夜。
庚寅,帝幸护圣寺。
命中书右丞特穆尔达实为平章政事,阿噜为右丞,许有壬为左丞。特穆尔达实,国王托克托之子也。巴延罢相,庶务多所更张,特穆尔达实尽心辅赞,每入番直,帝为出宿宣文阁,赐坐榻前,询以政道,必夜分乃罢。
己亥,立吏部司绩官。
庚子,复封太师满济勒噶台为忠王。
罢漷州河西务行用库。
是月,帝如上都。
五月,戊申,以崇文监属翰林国史院。
闰月,甲午,赏易扈从明宗诸王官属八百七人金银、币帛各有差。
壬寅,诏刻宣文、至正二宝。
六月,戊午,禁高丽及诸处民以亲子为宦者,因避赋役。
是月,扬州路崇明、通、泰等州,海潮涌溢,溺死一千六百馀人,赈钞万一千八百馀锭。
时帝在上都,不御内殿,监察御史崔敬上疏曰:“世祖以上都为清暑之地,车驾行幸,岁以为常。阁有大安,殿有鸿禧、睿思,所以保养圣躬,适起居之宜,存敬畏之心也。实勒鄂尔多斯,乃先皇所以备晏游,非常时临御之所。今
秋,八月,帝至自上都。
九月,壬寅,许有壬进讲明仁殿,帝悦,赐宣酒文阁中,仍赐豹裘、金织文币。
冬,十月,戊午,月食既。
十一月,猺贼寇边,湖广行省平章衮巴布勒总兵讨平之。
十二月,乙卯,诏:“民年八十以上,蒙古人赐缯帛二表里,其馀州县,旌以高年耆德之名,免其家杂役。”
道州路民何仁甫等兵起,土贼蒋丙等与之合,攻破江华等州县,溪洞猺二百馀寨亦相率入边抄掠。
山东、燕南,强盗纵横,至三百馀处,选官捕之。
是月,复立司禋监,加封真定路滹沱河神为昭佑灵源侯。
太常博士逮鲁曾复拜监察御史,劾太尉达实哈雅昂吉尔,右丞衮巴布勒,刑部尚书鄂都玛勒,御史吉当普,院使哈刺、鄂勒哲、伊鲁布哈,郎中吕思诚,皆黜之。八人之中,惟思诚少过,亦变祖宗选法,馀皆巴延之党,朝廷肃然。除枢密院都事上言:“前巴延专杀大臣,其党利其妻女,巧诬以罪。今大小官及诸人有罪,止坐其身,不得籍其妻女。郯王为巴延构陷,妻女流离,当恤其无辜,给复子孙。”从之,除刑部员外郎,悉辨正横罹巴延所诬者。
时国子监蒙古、回回、汉人生员凡千馀,然祭酒、司业、博士多非其人,惟粉饰章句,补葺时务,以应故事。在监诸生,日啖笼炊粉羹,一人之食,为钞五两。而十百为群,恬嬉玩惕,以嫚侮嘲谑相尚;或入茶酒肆,则施屏风以隔市人,饮罢不偿直,掉臂而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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