哲宗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全昭孝皇帝元祐元年(辽大安二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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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,七月,丙辰朔,诏:“罢试补学官法,令尚书、侍郎、左右司郎中、学士、待制、两省、御史台官、国子司业各举二人。”
丁巳,辽惠妃之母燕国夫人,先以入朝擅取驿马,夺其封号;复为巫蛊术厌魅皇孙延禧,事觉,伏诛。妃弟萧酬斡,隶兴圣宫籍,流乌尔古德寽勒部。
戊午,辽主猎沙岭。
辛酉,立十科举士法。旧制,铨注有格,概拘以法,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择才,故令内外官皆得荐举。其后被举者既多,除吏愈难,神宗乃革去内外举官法,但用吏部、审官院选格。及帝即位,王岩叟言:“自罢辞举而用选格,可以见功过而不可以见人才。于是不得已而用其平日之所信,故有踏逐、申差之目。踏逐实荐举,而不与同罪;且选才荐能而谓之踏逐,非雅名也。况委人以权而不容举其所知,岂为通术!”遂复内外官举法。司马光奏曰:“为政得人则治。然人之才,或长于此而短于彼,虽皋、夔、稷、契,各守一官,中人安可求备?故孔门以四科论士,汉室以数路得人。若指瑕掩善,则朝无可用之人;苟随器指任,则世无可弃之士。臣备位宰相,职当选官,而识短见狭,士有恬退滞淹或孤寒遗逸,岂能周知!若专引知识,则嫌于私;若
甲子,辽赐兴圣、积庆二宫贫民钱。
乙丑,夏国主秉常殂。是年,改元天安礼定,私谥康靖皇帝,庙号惠宗,墓号献陵,子乾顺即位。
上官均奏乞尚书省事类分轻重,某事关尚书,某事关二丞,某事关仆射;从之。
刘挚言:“乃者朝廷患免役之弊,下诏改复差法,而法至今不能成。朝廷患常平之弊,并用旧制,施行曾未累月,复变为青苗之法。其后又下诏切责首议之臣,而敛散之事,至今行之如初。此二者,大事也,而反覆二三,尚何以使天下信从!且改之易之诚是邪?君子犹以为反令。况改易未必是,徒以暴过举于天下,则曷若谨之于始乎!”
庚午,夏国遣使来贺坤成节。
乙酉,辽出粟赈辽州贫民。
八月,戊子,辽主以雪罢猎。
辛卯,诏复常平旧法,罢青苗钱。
初,范纯仁以国用不足,请再立常平钱谷敛散出息之法,朝廷用其言;司马光方以疾在告,不与也。已而台谏共言其非,皆不报。光寻具答刂子言:“先朝散青苗,本为利民,并取情愿;后提举官速要见功,务求多散。今禁抑配,则无害也。”苏轼奏曰:“熙宁之法,未尝不禁抑配,而其为害也至此。民家
太皇太后谕辅臣曰:“台谏官言近日除授多有不当。”光曰:“朝廷既令臣僚各举所知,必且试用。待其不职,然后罢黜,亦可并坐举者。”吕公著曰:“举官虽委人,亦须执政审察人材。”光曰:“自来执政,止于举到人中取其所善者用之。”韩维曰:“光所言非是,直信举者之言,不先审察,待其不职而罚之,甚失义理。”公著曰:“近除用多失,亦由限以资格。”光曰:“资格亦不可少。”维曰:“资格但可施于叙迁,若升擢人材,岂可拘资格邪!”
壬辰,封弟偲为祁国公。
丁酉,司马光以疾作,先出都堂,遂谒告,自是不复入朝。
癸卯,以崇政殿说书程颐兼权判登闻鼓院。
九月,丙辰朔,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司马光卒,年六十六。太皇太后哭之恸,帝亦感涕不已。明堂礼毕,皆临奠。赠太师、温国公,谥文正,御篆表其墓道曰:“忠清粹德之碑”。
光居洛阳十五年,天下以为真宰相,
光孝友忠信,自少至老,语未尝妄。自言:“吾无过人者,但平生所为,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。”于学
己未,朝献景灵宫。辛酉,大享明堂,以神宗配。
程颐在经筵,多用古礼。苏轼谓其
丁卯,以中书舍人苏轼为翰林学士。
癸酉,诏:“诸路坊郭第五等以上,及单丁、女户、寺观第三等以上,旧纳免役钱并与减放五分,馀皆全放,仍自元祐二年始。”
庚午,辽主还上京。壬申,发粟赈上京、中京贫民。
丙子,辽主谒二仪、五鸾二殿。己卯,出太祖、太宗所御铠仗示燕国王延禧,谕以创业征伐之难。
张璪罢为光禄大夫、资政殿学士、知郑州。台谏交章论璪,凡十数。太皇太后宣谕王岩叟曰:“明堂大礼后,璪必退。”至是乃引疾请外,竟从优礼罢去。
癸未,孙升奏:“祖宗用人,如赵普、王旦、韩琦,此三人者,文章学问不见于世,然观其德业、器识、功烈、治行,近世辅相未有其比。王安石为
辛巳,辽主召南府宰相议国政。
冬,十月,乙酉朔,辽以南院枢密副使窦景庸知枢密院事。景庸初为秘书省校书郎,聪敏好学,至是始见用,封陈国公。
丙戌,改封孔子后为奉圣公。
鸿胪卿孔宗翰言:“孔子后世袭公爵,本为侍祠。然兼领它官,不在故郡,于名为不正。乞自今,袭封之人,使终身在乡里。”诏:“改衍圣公为奉圣公,不预它职,增给庙学田百顷,供祭祀外,许均赡族人。赐国子监书,置教授一员,以训其子弟。”
五国长贡于辽。
丁亥,辽遣使诏夏国王秉常子乾顺知国事。
庚寅,太白昼见。
壬辰,夏人来告哀,诏:“自元丰四年用兵所得城砦,待归我永乐所陷人民,当尽画以给还。”遣穆衍、张楙往吊祭。
乙巳,赐范镇诏,落致仕,除兼侍读,诏书到日,可即赴阙。
己酉,宗正寺丞王巩奏:“神宗玉牒,至今未修,《仙源类谱》,自庆历八年张方平进书之后,仅五十年,并无成书。请更立法,玉牒二年一具草缴进,《类谱》亦如之,候及十年,类聚修纂。”从之。
癸丑,刘挚言:“太学条例,独可案据旧条,考其乖戾太甚者删去之。若乃高阔以慕古,新奇以变常,非徒无补而又有害。乞罢修学制所,止责学官正、录以上,将见行条制去留修定。”挚言“慕古变常”,盖指程颐也。颐大概以为学校礼义相先之地,而月使之争,殊非教养之道。请改试为课,有所未至,则学官召而教之,更不考定高下。置尊贤堂以延天下道德之士,镌解额以去利诱,省繁文以专委任,厉绳检以厚风教。及置待宾、吏、师斋,立观光法,凡数十条,辄为礼部疏驳。颐亦自辨理,然朝廷讫不行。
十一月,乙卯朔,礼部言:“将来冬至节,命妇贺坤成节,例改笺为表。”从之。程颐建言:“神宗丧未除,节序变迁,时思方切,恐失居丧之礼,无以风化天下,乞改贺为慰。”不从。
戊午,以尚书右丞吕大防为中书侍郎,御史中丞刘挚为尚书右丞。
自张璪罢,中书侍郎久未补人。吕公著言:“吕大防忠实,可任大事。”帝又以手札问公著曰:“卿前日言刘挚可执政,缘未作尚书,恐无此例,欲且除尚书。”公著奏:“国朝自中丞入二府者,如贾昌朝、张昪、赵概、冯京等甚多。”帝从其言,挚遂自中丞人辅。以傅尧俞为御史中丞,仍兼侍读。
甲戌,辽为燕国王延禧行再生礼,曲赦上京囚。
先是河决大名,诏秘书监张问相度河北水事,又以王令图领都水同往。丙子,问奏:“臣至滑州决口相视,迎阳埽至大、小吴,水势低下,旧河淤仰,故道难复。请于南乐大名埽开直河并签河,分引水势入孙村口,以解北京向下水患。”令图亦以为然。于是减水河之议复起。会北京留守韩绛奏引河近府非是,诏问别相视。
戊寅,以起居郎苏辙、起居舍人曾肇并为中书舍人,肇仍充实录院修撰。王岩叟言肇资望甚卑,因缘得窃馆职,素无吏能而擢领都司,殊昧史材而委修实录,凡八上章,皆不听。
朝廷起范镇,欲授以门下侍郎,镇雅不欲起,又移书问其从孙祖禹,祖禹亦劝之。镇大喜曰:“是吾心也。凡吾所欲为者,司马君实已为之,何复出也!”遂固辞。表曰:“六十三而求去,盖以引年;七十九而复来,岂云中礼!”卒不起。命提举崇福宫,数月,告老,以银青光禄大夫致仕。
御史中丞傅尧俞初视事,与侍御史王岩叟同入对,帝谕尧俞曰:“用卿作中丞,不由执政,以卿公正不避权贵。如朝政阙失,卿等当极言之。”
三省奏立经义、词赋两科,从之。
庚辰,诏:“府界三路保甲人户,五等以下,地土不及二十亩者,虽三丁以上并免教。”从吕陶请也。
蠲盐井官溪钱。
癸未,辽出粟赈乾、显、成、懿四州贫民。
十二月,庚寅,诏:“将来服除,依元丰三年故事,群臣勿上尊号。”
辛卯,辽以兰陵郡王萧乌纳为南院枢密使。乌纳奏请掾史以岁月迁叙,从之。
戊戌,华州郑县小敷谷山崩。
壬寅,硃光庭言:“学士院试馆职策题云:‘欲师仁宗之忠厚,而患百官有司不举其职,或至于媮;欲法神考之厉精,而恐监司守令不识其意,流入于刻。’又称:‘汉文宽大长者,不闻有怠废不举之病;宣帝
戊申,诏以冬温无雪,决系囚。
辽崇义军节度使致仕刘伸卒。伸初为大理正,因奏狱,辽主适与近臣语,不顾,伸进曰:“臣闻自古帝王,必重民命,愿陛下省臣之奏。”辽主大惊异。累迁大理少卿,民无冤抑。后复以三司副使提点大理寺,明法而恕,案冤狱,全活甚众。辽主欲大用之,为耶律伊逊所阻。伊逊既败,其党犹盛,伸不复仕。适燕蓟民饥,伸家居,与致仕官赵徽、韩造济以糜粥,所活不胜算。至是卒,辽主震悼,赙赠加等。
是岁,河北及楚、海诸州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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