賢良方正
【成語】:賢良方正
【拼音】:xián liáng fāng zhèng
【解釋】:賢良:才能,德行好;方正:正直。漢武帝時推選的一種舉薦官吏後備人員的制度,唐宋沿用,設賢良方正科。指德才兼備的好人品。
【出處】:《史記·平準書》:“當是之時,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,或至公卿大夫。”
【示例】:門首都豎著金字匾額,也有寫著“~”的,也有寫著“孝悌力田”的。 ★清·李汝珍《鏡花緣》第二十三回
【近義詞】:賢才君子
【反義詞】:
【語法】:作賓語、定語;指有才有德的人
【英文】:virtuous and expostulate
漢代選拔統治人才的科目之一。始於漢文帝。被舉者對政治得失應直言極諫。如表現特別優秀,則授予官職。
武帝時復詔舉賢良或賢良文學。名稱時有不同,性質無異。歷代往往視作非常設之制科。
《史記·孝文本紀》:“及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者,以匡朕之不逮。”
《舊唐書·裴度傳》:“應制舉賢良方正、能直言極諫科,對策高等,授河陰縣尉。”
明歸有光《三途並用議》:“國初用人,有徵聘,有經明行修,有人材,有賢良方正,有才識兼人,有楷書,有童子諸科。”
清薛福成《應詔陳言疏》:“誠法聖祖、高宗遺意,特舉制科,則非常之士,聞風興起。其設科之名,或稱博學鴻詞,或稱賢良方正,或稱直言極諫,應由部臣臨時請旨定奪。”
阅读:1419
©2015-2020 ok8.org 文學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