哲宗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元祐元年(辽大安二年。丙寅,一零八六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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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,正月,庚寅朔,诏改元。
辛卯,辽主如混同江。
承议郎、守起居舍人邢恕,尝教高公绘上书,乞尊礼硃太妃,为高氏异日之福。太皇太后呼公绘问曰:“汝不识字,谁为汝作此书?”公绘不敢讳。言者又论恕游历权贵,不自检慎。甲午,谪恕,以本官权发遣随州。时恕已除中书舍人,于是罢其新命,并黜之于外。
甲辰,王岩叟奏:“自冬不雪,今涉春矣,旱为灾,变异甚大。陛下于天下之大害,朝中之大奸,已悟而复疑,将断而又止。大害莫如青苗、免役之法,阴困生民,茶盐之法,流毒数路。大奸莫如蔡确之阴邪险刻,章惇之谗欺狼戾。陛下乃容而留之,此天心之所以未祐也。”
丁未,以集贤校理黄廉为户部郎中。先是廉提举河东路保甲凡六年,司马光闲居,往来河、洛间,闻其治状,吕公著亦言河东军与边民德之,遂有是除。
诏回赐高丽王鞍马、服带、器币有加。
罢陕西、河东元丰四年后凡缘军兴增置官局。
己酉,五国诸部长贡于辽。
辛亥,硃光庭言:“察确、章惇、韩缜,不恭、不忠、不耻。议论政事之际,惇
癸丑,太皇太后躬诣中太一宫、集禧观祈雨。
辽主召权翰林学士赵孝严、知制诰王师儒等讲《五经》大义。
丙辰,太皇太后诏曰:“原庙之立,所从来久矣。前日神宗皇帝初即祠宫,并建寝殿以崇严祖考,其孝可谓至矣。今神宗既已开祔,于故事当营馆御以奉神灵。而宫垣之东,密接民里,欲加开展,则惧成烦扰;欲采搢绅之议,皆合帝后为一殿,则虑无以称神宗钦奉祖考之意。闻治隆殿后有园池,以后殿推之,本留以待
帝幸相国寺祈雨。
时新法多所厘革,独免役、青苗、将官之法犹在,而西戎之议未决。司马光以疾谒告,凡十有三旬,不能出,叹曰:“四患未除,吾
二月,辛酉,以河决大名,坏民田,艰食者众,诏安抚使韩绛询访赈济。
乙丑,命蔡确提举修《神宗实录》,以邓温伯、陆佃并为修撰官,林希、曾肇并为检讨官。
诏权罢修河,放诸路兵夫。
先是司马光奏:“免役之法有五害:旧日上户充役有所陪备,然年满之后却得休息,今则年年出钱,钱数多于往日陪备者,其害一也。旧日下户元不充役,今来一例出钱,其害二也。旧日所差皆土著良民;今召募四方浮浪之人,作公人则曲法受赃,主官物则侵欺盗用,一旦事发,挈家亡去,其害三也。农民所有,不过谷帛与力,今曰我不用汝力,输我钱,我自雇人,若遇凶年,则不免卖庄田、牛具、桑柘以求钱纳官,其害四也。提举常平司惟务多敛役钱,广积宽剩,希求进用,其害五也。
丁卯,诏:“侍从各举堪任监司者二人,举非其人有罚。”
韩维言:“光禄大夫致仕范镇,在仁宗朝着开建储之议,而镇未尝以语人,人亦莫为言者,故恩赏独不及镇。伏望特降明诏,褒显厥功。”于是具以镇十九疏上之。己巳,拜镇端明殿学士,致仕,仍以其子百揆为宣德郎。
庚午,禁边民与夏人为市。
辛未,以侍御史刘挚为御史中丞。
诏:“起居舍人依旧制不分记言动。”
武威郡王栋戬卒,以其养子阿里骨为河西军节度使,封宁塞郡公。阿里骨严峻刑杀,其下不遑宁。诏饬以推广恩信,副朝廷所以封立、前人所以付与之意。
司马光奏复差役法,既得旨,知开封府蔡京即用五日限,令两县差一千馀人充役,亟诣东府白光。光喜曰:“使人人如待制,何患法之不行乎!”议者谓京但希望风旨,苟欲媚光,非其实也。
癸酉,以监察御史王岩叟为左司谏。
右司谏苏辙始供职,上言:“帝王之治,必先正风俗。风俗既正,中人以下皆自勉于为善;风俗一败,中人以上皆自弃而为恶。邪正盛衰之源,未必不始于此。昔真宗奖用正人,孙奭、戚纶、田锡、王禹偁之徒,既以谏诤显名,忠良之士,相继而起。及耄期厌事,丁谓乘间将窃国命,而风俗已成,无与同恶,谋未及发,旋即流放。仁宗仁厚,是非之论,一付台谏。孔道辅、范仲淹、欧阳修、余靖之流,以言事相高。时执政大臣岂皆尽贤,然畏忌人言,不敢妄作,一有不善,言者即至,随即屏去。故虽人主宽厚,而朝廷之间无大过失。及先帝嗣位,执政大臣变易
甲戌,御迩英阁,侍读韩维言:“陛下仁孝发于天性,每行见昆虫蝼蚁,辄违而过之,且敕左右勿践履,此亦仁术也。愿陛下推此心以及百姓,则天下幸甚。”
丙子,司马光言:“复行差役之初,州县不能不少有烦扰,伏望朝廷执之,坚如金石,虽小小利害未周,不妨徐为改更,勿以人言轻坏利民良法。”章惇取光所奏,凡疏略未尽者,枚举而驳奏之,又尝与同列争曰:“保甲、保马一日不罢,则有一日之害。如役法者,熙宁初以雇代差,行之太速,故有今弊。今复以差代雇,当详议熟讲,庶几可行。而限止五日,其弊将益甚矣。”吕公著言:“光所建明,大意已善,其间不无疏略。惇言出于不平之气,专欲求胜,不顾朝廷大体。乞选差近臣三四人,专切详定奏闻。”
庚辰,夏国遣使来贡。
辛巳,宝文阁待制、刑部侍郎蹇周辅,坐变湖南盐法,抑勒骚扰,落职,知和州。
苏轼言于司马光曰:“差役、免役各有利害:免役之害,聚敛于上而下有钱荒之患;差役之害,民常在官,不得专力于农,而吏胥缘以为奸。此二害,轻重盖略等矣。”光曰:“于君何如?”轼曰:“法相因则事易成,事有渐则民不惊。三代之法,兵农为一,至秦始分为二,及唐中叶,尽变府兵为长征卒。自是以来,民不知兵,兵不知农;农出谷帛以养兵,兵出性命以卫农。天下便之,虽圣人复起,不能易也。今免役之法实类此。公欲骤罢免役而行差役,正如罢长征而复民兵,盖未易也。”光
初,差役行于祖宗之世,法久多弊,编户充役,不习官府,吏虐使之,多致破产,而狭乡之民或有不得休息者。免役使民以户高下出钱,而无执役之苦,但行法者不循上意,于雇役实费之外,取钱过多,民遂以病。光为相,知免役之害而不知其利,欲一切以差役代之,轼独以实告,而光不悦。轼又陈于政事堂,光色忿然。轼曰:“昔韩魏公刺陕西义勇,公为谏官,争之甚力,韩公不乐,公亦不顾,轼尝闻公道其详。岂今日作相,不许轼尽言邪!”光笑而谢之。范纯仁与光素厚,谓光曰:“治道去其太甚者可也。差役一事,尤当熟讲而缓行,不然,滋为民病。且宰相职在求人,变法非所先也。愿公虚心以延众论,不必谋自己出;谋自己出,则谄谀得乘间迎合矣。设议或难回,则可先行之一路以观其究竟。”光不从,持之益坚。纯仁叹曰:“以是使人不得言尔。若欲媚公以为容悦,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贵哉!”
光居政府,凡王安石、吕惠卿所建新法,刬革略尽。或谓光曰:“熙、丰旧臣,多憸巧小人,它日有以父子义间上,则祸作矣。”光正色曰:“天若祚宋,必无此事!”卫尉丞毕仲游遗光书曰:“昔王安石以兴作之说动先帝,而患财不足也,故凡政之可得民财者无不举。盖散青苗,置市易,敛役钱,变盐法者,事也;而欲兴作,患不足者,情也。盖未能杜其兴作之情,而徒欲禁散敛变置之法,是以百说而百不行。今遂废青苗,罢市易,蠲役钱,去盐法,凡号为利而伤民者,一扫而更之,则向来用事于新法者必不喜矣。不喜之人,必不但曰不可废罢蠲去,必操不足之情,言不足之事,以动上意,虽致石而使听之,犹将动也,如是则废罢蠲去者皆可复行矣。为今之策,当大举天下之计,深明出入之数,以诸路所积之钱粟,一归地官,使经费可支二十年之用,数年之间,又将十倍于今日,使天子晓然知天下之馀于财也,则不足之论不得陈于前,然后新法永可罢而无敢议复者矣。昔安石之居位也,中外莫非其人,故其法能行。今欲救前日之弊,而左右侍从、职司使者,十有七八皆安石之徒,虽起二三旧臣,用六七君子,然累百之中存其数十,乌在其势之可为也!势未可为而欲为之,则青苗虽废将复散,况未废乎?市易虽罢且复置,况未罢乎?役钱、盐法,亦莫不然。以此救前日之弊,如人久病而少间,其父子兄弟喜见颜色而未敢贺者,以其病之犹在也。”光得书耸然,后竟如其虑。
是月,辽主驻山榆淀。
闰月,己丑朔,王岩叟入对,言:“祖宗遗戒不可用南人。如蔡确、章惇、张璪皆南人,恐害于国。”帝曰:“为是旧臣。”岩叟曰:“孰非旧臣?”帝曰:“近日颇旱。”岩叟曰:“以圣德如此,无致灾变之理;唯政府有此人,所以致旱也。”
庚寅,尚书左仆射蔡确罢。山陵使事毕,确犹偃蹇于位,于是刘挚、王岩叟、孙觉、苏辙、硃光庭弹章交上十数。确浸不自安,遂连表乞解机务,表词有曰:“收拔当世之耆老以陪辅王室,蠲省有司之烦碎以慰安民心,严边备以杜强邻之窥觎,走轺传以察远方之疲瘵,明法令之美意以扬先帝之惠泽,厉公平之大道以合众志之异同。”其高自矜伐如此。孙觉、苏辙愈不平,复上疏论之,疏曰:“自法行以来,民力困敝,海内愁怨。先帝晚年,寝疾弥留,灼知前事之失,亲发德音,将
以门下侍郎司马光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。光以疾方赐告,不能入谢,帝遣阁门副使赍告印至其家赐之,光辞。疾稍间,将起视事,诏免朝觐,以肩舆三日一入都堂或门下尚书省,光不敢当,曰:“不见君,不可以视事。”诏光肩舆至内东门,子康扶入对小殿,且命无拜,光惶恐,请对延和殿。诏许乘肩舆至崇政殿,垂帘日引对,馀依前降指挥。光入对,再拜,遂退而视事。王安石时已病,弟安礼以邸吏状示安石,安石曰:“司马十二丈作相矣!”怅然久之。
诏韩维、吕大防、孙永、范纯仁详定役法以闻,从吕公著言也。
壬辰,以尚书左丞吕公著为门下侍郎。
命司马光提举编修《神宗实录》。
丙申,诏:“提举官累年积蓄,尽桩作常平仓钱物,委提点刑狱交割主管,依旧常平仓法。”
丁酉,王岩叟入对,言求治不可太急,太急则奸人有以迎意进说。又奏乞察贤不贤而去留之,若贤者留,不贤亦留,则贤者耻而不乐为用。又奏两宫垂帘,杜绝内降,太皇太后曰:“此事必无,不须忧也。”
癸卯,刘挚言:“保甲罢团教,臣窃有私忧过计者。夫乡野之民,其性易于转习。今之保甲,衣必华细,食必酒肉,固已变其向者布麻粗粝之习矣;群聚而笑喧,奋臂而矜勇,固已移其椎鲁劳苦之习矣。臣愚以为宜有法以敛制之。凡保甲之技艺,强弱高下,州县皆有等籍,今案取优等,愿为兵者刺以为本州禁军,自馀中下等,亦依近制募充弓手、刀手、耆壮、户长之役。”苏辙言:“河北之民,喜为剽劫,近岁创为保甲,驱之使离南亩,教之使习凶器。今虽已罢,而弓、刀之手不可以复执锄,酒肉之口不可以复菇蔬,既无所归,势必为盗。臣愿于元丰库或内藏库乞钱三十万贯,为招军例物,选文武臣僚有才干者各一二人,分往河北,于保甲中招其强勇精悍者为禁军,随其人才,以定军分。上为先帝收恩于既往,下为社稷消患于未萌。”
刘挚言:“知枢密院章惇,素无才行。近者差役之复,乃三省同枢密进呈,惇果有所见,当即敷陈讲画,今敕命宣布,始退而横议。惇非不知此法之是与非也,盖宁负朝廷而不忍负王安石,欲存面目以见安石而已。”
甲辰,刘挚言:“臣伏见户部尚书曾布,在熙宁初,王安石托以腹心,故其政皆出于布之谋,其法皆造于布之手。臣时为御史,曾以此告之先帝曰:‘大臣误朝廷,而大臣所用者误大臣。’盖指布辈也。”
硃光庭奏:“今日庙堂之上,司马光未出,唯有吕公著一人忠朴可倚,其馀皆奸邪。伏望圣慈早进范纯仁,庶得贤者在位,
丙午,以西京国子监教授程颐为校书郎,用王岩叟荐也。
庚戌,诏:“英州编管人郑侠特放自便,仍除落罪名,尚书吏部先咨注旧官,与合入差遣。”从监察御史孙升、左司谏苏辙所奏也。
辛亥,知枢密院事章惇罢。司马光、吕公著改更弊事,惇与蔡确在位,窥伺得失,惇尤以谑侮困光,台谏交章疏其罪,未报。已而惇复与光帘前争论喧悖,至曰它日安能奉陪吃剑,太皇太后怒。于是刘挚奏言:“惇佻薄险悍,谄事王安石,以边事欺罔朝廷,遂得进用。及安石补外,又倾附吕惠卿,夤缘至于执政。以强市两浙民田及寄语台官等事为言路所击,而先帝益薄其为人。黜人未几,复为蔡确所引,以至今日。夫去恶莫如尽,陛下既去确而今尚留惇,非朝廷之利。乞正其横议害政、强愎慢上之罪。”王岩叟奏言:“惇廉隅不修,无大臣体,每为俳谐俚语,侵侮同列。谏官孙觉尝论边事,不合惇意,而惇肆言于人,云议者可斩,中外闻之,无不骇愕,自古未尝有大臣敢出此语胁谏官者。陛下诏求直言,而惇斥上书人为
甲寅,诏:“侍从、御史、国子司业各举
乙卯,以同知枢密院事安焘知枢密院事,试吏部尚书范纯仁同知枢密院事。权给事中王岩叟言:“安焘资材阘茸,器识暗昧,旧位且非所据,况可冠洪枢、颛兵柄!所有画黄,谨缴进。其范纯仁除命,伏乞分为别敕行下。”苏辙、孙觉、刘挚亦相继论焘不当骤迁。
丙辰,罢诸州常平管句官。
丁巳,安焘辞免新命。敕黄付王岩叟书读,岩叟又封还。
诏:“放免内外市易钱并坊场净利钱。”又诏:“已前积欠免役钱,与减放一半。”
三月,己未,王岩叟言:“陛下用范纯仁虽骤,何故无一人有言?盖赏贤也。一进安焘,则谏官、御史交章论奏,盖非公望所与也。臣两次论驳,窃闻已有指挥,门下省更不送给事中书读,令疾速施行。臣位可夺也,而守官之志不可夺;身可忘也,而爱君之心不可忘。陛下既重改成命,则愿差官权给事中,以全孤臣之守。”
庚申,刘挚言:“安焘、范纯仁告命不由给事中,直付所司,陛下自堕典宪,使人何所守乎!”不报。
详定役法所言:“乞下诸路,除衙前外,诸色役人只依见用人数定差,官户、僧道、寺观、单丁、女户出钱助役指挥勿行。”从之。
王安石闻朝廷变其法,夷然
壬戌,司马光言:“取士之道,当以德行为先,文学为后;就文学之中,又当以经术为先,辞采为后。为今日计,莫若依先朝成法,合明经、进士为一科,立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春秋》、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为九经,令天下学官依注疏讲说,学者博观诸家,自择短长,
戊辰,苏辙言:“陛下用司马光为相,而使韩缜以屠沽之行与之同列,以臣度之,不过一年,缜之邪计必行,邪党必胜,光不获罪而去,则必引疾而避矣。去岁北使入朝,见缜在位,相顾反臂微笑。缜举祖宗七百里之地,无故与之。闻契丹地界之谋,出于耶律用正,今以为相。彼以辟国七百里而相用正,朝廷以蹙国七百里而相缜,臣愚所未谕也。
辛未,以吏部侍郎李常为户部尚书。常,文士,少吏干,或疑其不胜任,以问司马光,光曰:“使此人掌邦计,则天下知朝廷非急于征利,贪吏掊克之患,庶几少息矣”
以中书舍人胡宗愈为给事中,起居舍人苏轼为中书舍人。
军器监丞王得君言:“臣僚上章与议改法,但许建明事情,不得妄有指斥。”内出手诏曰:“予方开广言路,得君意欲杜塞人言,无状若此,可罢职与外任监当。”得君于是谪监永城县仓。
诏:“毋以堂差冲在选已注官。”
置诉理所,许熙宁以来得罪者自言。
命太学官试,司业、博士主之,如春秋补试法。
壬申,诏:“安焘坚辞知枢密院事,特依所乞,仍同知枢密院事,仍令班左丞李清臣上。”
癸酉,置开封府界提点刑狱一员。
女真贡良马于辽。
乙亥,罢熙河、兰会路经制财用司。
己卯,复广济河辇运。
辛巳,诏:“民间疾苦当议宽恤者,监司具闻。”
以校书郎程颐为崇政殿说书,从司马光言也。颐进三答刂,其一曰:“陛下春秋方富,辅养之道,不可不至。大率一日之中,接贤士大夫之时多,亲宦官、宫妾之时少,则自然气质变化,德器成就。乞遴选贤士入侍劝讲,讲罢,常留二人直日,夜则一人直宿,以备访问。或有小失,随事献规。岁月积久,必能养成圣德。”其二曰:“三代必有师、傅、保之官。师,道之教训;傅,傅其德义;保,保其身体。臣以为傅德义者,在乎防见闻之非,节嗜好之过;保身体者,在乎适起居之宜,存畏谨之心。欲乞皇帝左右扶侍祗应宫人、内臣,并选年四十五以上厚重小心之人,服用器玩皆须质朴;及择内臣十人,充经筵祗应,以伺候起居,凡动息必使经筵官知之。”其三曰:“窃见经筵臣僚,侍者皆坐,而讲者独立,于礼为悖。乞今后特令坐讲,以养主上尊儒重道之心。臣以为天下重任,惟宰相与经筵,天下治乱系宰相,君德成就责经筵,由此言之,安得不以为重!”
颐每以师道自居,其侍讲,色甚庄,言多讽谏。闻帝在宫中盥而避蚁,问:“有是乎?”帝曰:“有之。”颐曰:“推此心以及四海,帝王之要道也。”帝尝凭栏偶折柳枝,颐正色曰:“方春时和,万物发生,不可无故摧折。”帝不悦。
御史吕陶言:“司农少卿范子渊,在元丰时提举河工,糜费巨万,护堤厌埽之人,溺死无算,而功卒不成,乞行废放。”于是黜知峡州,制略曰:“汝以有限之财,兴必不可成之役;驱无辜之民,置诸必死之地。”中书舍人苏轼词也。
夏,四月,己丑,右仆射韩缜罢。先是台谏前后论缜过恶甚众,皆留中不报。太皇太后宣谕孙觉、苏辙曰:“进退大臣,当存国体。缜虽不协人望,要须因其求去而后出之。”刘挚等攻之益急,缜遂乞出,以观文殿大学士知颍昌府。内批:“缜自以恐妨贤路,故乞出外,视矜功要名而去者,缜为得进退之体,宜于制词中声说此意。”矜功要名,盖指蔡确、章惇也。
诏太师致仕文彦博肩舆赴阙,令河南津置行李。
先是司马光除左仆射,固辞以疾,乞召用彦博。范纯仁亦以彦博老成,劝帝召致之。及将罢韩缜,太皇太后以御札付光,欲除彦博太师兼侍中、行右仆射事。光奏:“彦博官为太师,年八十一,臣后进而位居其上,非所以正大伦也。”不听。
庚寅,苏辙言:“礼部欲复诗赋,司马光乞以《九经》取士,二议并未施行。乞先降指挥,明言来年科场一切如旧,但所对经义兼取注疏及诸家议论,不专用王氏之学,仍罢律义,然后徐议,更未为晚也。”
辛卯,司马光乞“令提点刑狱司指挥逐县令佐,体量乡村人户有阙食者,一面申知上司及本州,更不候回报,即将本县义仓及常平仓米谷直行赈济。夏秋成熟,令随税送纳,毋得收息。令佐有能用心存恤,民不流移者,优与酬奖;否则取勘闻奏。”从之。
辛卯,诏:“诸路旱伤,蠲其租。”
壬辰,以旱虑囚。
癸巳,特进、荆国公王安石卒,年六十有六。
安石性强忮,自信所见,
戊戌,辽主北幸,遣使加统军使及静化军节度使爵秩,仍赐赍诸军士。
辛丑,诏:“执政大臣各举可充馆阁者三人。”
壬寅,诏:“文彦博特授太师、平章军国重事。以门下侍郎吕公著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。”太皇太后欲用彦博为右相,刘挚、王觌并言彦博春秋高,不可为三省长官。硃光庭亦三上章,以为:“彦博师臣,不宜烦以吏事。若右相,则吕公著、韩维、范纯仁皆可为之。”帝问司马光,光对曰:“若令彦博以太师平章军国重事,亦足尊老成矣。”又言宜为右相者莫如吕公著,帝皆听之。又诏:“彦博一月两赴经筵,六日一入朝,因至都堂与辅臣议事;如遇有军国机要,即不限时日,并令入预参决。”
先是执政官每三五日一聚都堂,吏目抱文书历诸厅白之,故为长者得以专决,同列难尽争也。光尝恳蔡确,欲数会议,庶各尽所见,而确终不许。公著既秉政,乃日聚都堂,长贰并得议事,遂为定制。
乙巳,诏户部裁冗费,著为令。
黜内侍李宪等于外。
刘挚言:“宦者李宪,贪功生事,渔敛生民膏血,兴灵、夏之役,首违师期,乃顿兵兰州,遗患今日。王中正将兵二十万出河东,逗留违诏,精卒劲骑,死亡殆尽。宋用臣董大工役,侵陵官司,诛求小民,夺其衣食之路。石得一领皇城司,纵遣伺者,飞书朝上则墓入狴犴,朝士都人相顾以目者殆十年。此四人者,权势烽焰,张灼中外,幸而先帝神武,足以镇厌,不然,其为祸岂减汉、唐宦者哉!”侍御史林旦亦以为言。诏并降官,宪、中正、得一提举宫观,用臣监太平州税务。
辛亥,文彦博入对,命其子贻庆扶掖上殿,赐贻庆金紫章服。
扬王颢、荆王頵并特授太尉。
司马光请立
知诚州周士隆抚纳谿峒民一千三百馀户,赐士隆银帛。
癸丑,三省言:“尚书六曹,职事闲剧不等,今欲减定,以主客兼膳部,职方兼库部,都官兼司门,屯田兼虞部,定为三十五员。”又言:“常平奏春秋敛散,以陈易新,及岁饥赈贷,主司并依法推行。降贷常平钱谷,丝麦丰熟,随夏税先纳所输之半,愿并纳者,止出息一分。”并从之。
五月,丁巳朔,以资政殿大学士兼侍读韩维为门下侍郎。
罢诸路重禄,复熙宁前旧制。
辽自马群太保萧托辉括群牧实数以定籍,厥后柬册国岁贡千匹,女真诸国及铁骊诸部岁贡良马,仍禁朔州路鬻羊马于南朝,吐浑、党项鬻马于西夏,以故牧马蕃息,多至百有馀万。辽主赏群牧官,以次进阶。
庚申,夏国遣使来贺即位。
壬戌,诏侍从、台官、监司各举县令一人。
丁卯,刘挚上疏曰:“学校为育材
己巳,幸扬王、荆王第,官其子九人。
乙亥,苏辙言:“前参知政事吕惠卿,
诏特赠吕诲通议大夫,子由庚与堂除合入差遣,以刘挚、吕大防、范纯仁言其触忤时宰,谴死外籓故也。
辽主驻纳葛泺。
戊寅,辽宰相梁颖出知兴平府事。
壬午,诏:“文彦博已降旨令独班起居,自今赴经筵都堂,凡同三省、枢密院奏事,并序官位在宰相上。”
乙酉,监察御史上官均言:“今之议者,必以为往时之散青苗,出于抑配,故有前日之弊;今则募民之愿取者然后与之,而有司又不以多散为功,在民必以为便。臣以为不然。今天下民,十室之中,资用匮乏者六七,诱以青苗之利,无知之民,不暇远计,必利一时之得,纷然趋赴。虽曰不强抑配,然而散敛追呼督促之烦,道涂往来之费,轻用妄费,贱售谷帛之患,未免如前日也。故臣愿行闰二月八日诏书,罢去青苗法,复常平昔年平粜之法,兹万世之通利也。”
是月,辽放进士张毂等二十六人。
六月,丁亥朔,辽以左伊勒希巴耶律坦为特里衮,知枢密院事耶律额特勒兼知伊勒希巴事。
戊戌,诏:“自今科场程试,毋得引用《字说》。”从林旦言也。
癸卯,辽遣使案诸道狱。时景州刺史耶律俨入为御史中丞,案上京滞狱,多所平反,擢同知宣徽院事、提点大理寺。
甲辰,置《春秋》博士。
资政殿大学士、正议大夫、提举嵩山崇福宫吕惠卿落职,降为中散大夫、光禄卿、分司南京,苏州居住。苏辙、刘挚、王岩叟相继论惠卿罪恶,故有是命。
监察御史韩川言:“市易之设,虽曰平均物直,而其实不免货交以取利,又所收不补所费。请结绝见在物货,画日更不收买。”从之。
右正言王觌言:“先帝令常平钱斛存留一半,遇谷贵减市价出粜,成熟时增市价收籴,务在平谷价而已。郡县之吏,妄意朝廷之法,惟急于为利,故于青苗新令则竞务力行,于粜籴旧条则仅同虚设。伏望朝廷罢散青苗钱,行旧常平仓法,以成先帝之素志。”
辽以同知南京留守事耶律诺音知右伊勒希巴事。
乙巳,准布部长朝于辽,辽主命燕国王延禧相结为友。
丙午,王岩叟、硃光庭、苏辙、王觌言:“吕惠卿责授分司南京,不足以蔽其罪。臣等岂不知降四官、落一职为分司,在常人不为轻典乎?盖以尧之四凶,鲁之少正卯,既非常人,不当复用常法制也。”
戊申,吏部尚书孙永等请以富弼配神宗庙庭,诏从之。初议或欲以王安石,或欲以吴充,太常少卿鲜于侁曰:“勋德第一,唯富弼耳。”
辽以契丹行宫都部署耶律阿苏兼知北院大王事。
庚戌,太白昼见。
辛亥,吕惠卿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,本州安置,不得签书公事;从王岩叟等四人所奏也。苏轼草制词,有曰:“先帝始以帝尧之仁,姑试伯鲧,终以孔子之圣,不信宰予。”又曰:“尚宽两观之诛,薄示三苗之窜。”天下传诵称快焉。
甲寅,诏曰:“先帝讲求法度,爱物仁民,而搢绅之间,不能推原本意,或妄生边事,或连起犴狱,久乃知弊。此群言所以未息,朝廷所以惩革,整饬风俗,修振纪纲,盖不得已。况罪显者已正,恶钜者已斥,则宜荡涤隐疵,阔略细故。应今日以前有涉此事状者,一切不问,言者勿复弹劾。”
始,邓绾谪滁州,言者未已。太皇太后因欲下诏慰存反侧,吕公著以为宜然,遂从之。或谓公著曰:“今除恶不尽,将遗患它日。”公著曰:“治道去太甚耳。文、景之世,
复置通利军。
乙卯,程颐上疏曰:“今讲读官共五人,四人皆兼要职,独臣不领别官,近差修国子监条例,是亦兼也,乃无一人专职辅导者。执政之意,盖惜人材,不欲使之闲尔,又以为虽兼它职,不妨讲读,此尤不思之甚也。古人斋戒而告君,臣前后两得进讲,未尝敢不宿斋戒,潜思存诚,觊感动于上心。若使营于职事,纷其思虑,待至上前,然后善其辞说,徒以颊舌感人,不亦浅乎?今诸臣所兼皆要官,若未能遽罢,且乞免臣修国子监条例,俾臣夙夜精思竭诚,专在辅导。”颐一日讲“颜子
彦博对帝恭甚,或谓颐曰:“君之倨,视潞公如何?”颐曰:“潞公三朝大臣,事幼主不得不恭。颐以布衣为上师傅,其敢不自重!此颐与潞公所以不同也。”
是月,夏主遣使来求兰州、米脂等五砦,司马光言:“此乃边鄙安危之机,不可不察。灵、夏之役,本由我起,新开数砦,皆是彼田。今既许其内附,若靳而不与,彼必曰:新天子即位,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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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元祐元年(遼大安二年。丙寅,一零八六年)》繁體版
《哲宗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元祐元年(辽大安二年。丙寅,一零八六年)》拼音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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